【国际日报讯】 兰州市政府新闻办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兰州市2020年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兰州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2天,同比增加15天,空气质量达标率85.2%,空气质量综合质量指数4.93,全年未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值得一提的是,兰州市优良天数首次突破300天大关,创历史新高,是2013年国家发布新标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以来优良天数最多的年份;优良天数比例比“十二五”末的2015年提升16.2个百分点,比2013年提升32.9个百分点。
图为兰州城区。(资料图) 魏建军 摄
大气污染物浓度值方面,1至12月份兰州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76μg/m3 、同比下降3.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4μg/m3、同比下降5.6%,细颗粒物(PM2.5)首次实现历史性达标,标志着兰州市正式迈入细颗粒物浓度达标城市行列。
通报还显示,轻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气中O3(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21天,占38.2%;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13天,占23.6%;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12天,占21.8%;NO2为首要污染物的9天,占16.4%;无CO和SO2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武卫红表示,1至12月份,城区共出现沙尘天气18次,同比增加7次,影响天数29天,同比增加11天。
2020年,兰州市启动并有序推进城区10家31台1180蒸吨煤粉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的现役燃煤锅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推进城区居民小火炉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加强煤炭专营市场体系监管,进一步削减燃煤污染。
同时,开展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以西固区为重点区域,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油品储运销为重点行业,对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固定源全面开展整治,完成640家企业整治任务。
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方面,兰州坚持“油、路、车”统筹治理,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等“四清”行动。充分发挥机动车排气技防体系作用,启用全市10套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加强对上路行驶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
兰州市还精细化管控道路、交通、拆迁等各类扬尘污染,加大对土方作业工地巡查督导力度,严格落实吸尘、清扫、洗扫、保洁、洒水“五位一体”环卫作业模式,主城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降尘量大幅降低。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称,兰州先后修订和制定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3部地方性环保法律法规,正在制定餐饮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锅炉等三个地方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基本形成了常态化治污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另外,通过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拓展网格监测效用,初步实现精准滴灌、靶向治污;开展排污权交易、航拍取证、工地监控、机动车红外遥感监控及城市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形成可溯源、可量化、可考核的环保大数据系统,为监管和″考核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