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3日电 (记者 曾静宁)“70余年来,社会主义民主在西藏得到了广泛、真实、深刻的发展。”23日,“2023·中国西藏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讨论会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西藏自治区行政学院)副校(院)长王清先如是说。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西藏的实践”是本次论坛的重要关注点。“民主是要用来解决人民实际问题的,必须落实到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王清先说,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落脚点。目前,西藏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拓展,从自治区决策部署到社会治理,再到百姓衣食住行,民众的期盼诉求,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既能畅通表达,也能有效实现。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全过程融合生长,确立了西藏民族区域自治的根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王小彬说,西藏各层次民主制度有效运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以全过程地实现。
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吴庆军亦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全过程人民民主。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拉萨举行,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吴庆军介绍说,目前,西藏乡镇、县区、地市、自治区四级国家政权机关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士占绝大多数。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尼玛多吉表示,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西藏自治区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小康村建设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工程,推进边境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12月23日,西藏已宣布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全域实现整体脱贫。
“西藏的经济发展令人震惊。西藏的发展说明人民切实享有社会经济福利的权利,这是所有其他权利所依赖的核心。”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罗兰·博尔表示,为保障人权,中国不仅依法治藏,为西藏治理的运作设定了框架,更着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种实质性民主涉及决策过程中的每一个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秦永章说,西藏和平解放70多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始终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寺庙实行民主管理,僧尼的公民权利得到保障。值得一提的是,从全国性到县一级的人大、政协会议,均可看到僧尼作为代表为国家、民众建言献策。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式民主的最本质特征。这种‘中国之治’打破了西式‘一统天下’的‘自由民主’‘自由市场’模式。它的突出特点表现在稳定性、发展性、持续性、协调性。”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张树华说,包括西藏发展在内的“中国之治”将为国际上谋求自主发展的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治理选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