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杨桂萍:“伊儒会通”的经验对化解民族宗教冲突有何借鉴意义?
中新社北京11月29日电 题:“伊儒会通”的经验对化解民族宗教冲突有何借鉴意义?
作者 杨桂萍 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授
中华文化素来温和宽容,中国宗教也有和谐共生的传统。千百年来,儒家与伊斯兰和谐与共,是人类和平交往、文明互鉴的历史典范,更是民族团结、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新时期,中国倡导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中国与亚非拉地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及文明交流互鉴提供了新的契机。
尊重多元、理解差异、和谐与共,儒家与伊斯兰和谐共存的宝贵经验,对当代世界不同文明间的平等对话、以和平手段解决地区争端及化解民族宗教冲突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当代世界信息交流频繁而便捷,文化的多元属性愈发彰显,每一种文化或文明体系都有其特色,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有其局限性。这就要求我们尊重多元文化,秉持宽容立场,发掘不同文明之间互补与共融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在宗教文化问题上,尊重多元有两方面的考量。一是世界范围内的宗教文化多元。伊斯兰教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此外还有道教、印度教、犹太教、萨满教等诸多宗教。它们都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所出现的文化现象,是不同民族对世界认知的产物。从宗教的发展历史来看,基于不同的生存环境、思维方式和认识水平,不同民族所信仰的宗教有着丰富和多元的教义。全球化体系下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直面多元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尊重多元的第二层考量是特定宗教文化内部的多元。以伊斯兰教为例,回顾历史,伊斯兰教在其内部具有统一性的同时,在文化上多姿多彩。从世界范围看,西亚、北非、中亚、南亚、东南亚有很多民族信仰伊斯兰教,阿拉伯人、伊朗人(古代称波斯)、土耳其人、库尔德人、马来人、印度人的信仰和文化各有特色。
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如同它在世界其他地区的传播与发展,中国伊斯兰教也存在地域的、民族的、教派的、思想的多样性。伊斯兰教在中国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和西南地区。90%左右的中国穆斯林属于逊尼派,10%左右属于什叶派。从地域文化看,西北、中原、西南和东南地区的伊斯兰教呈现出显著的地域特征,体现在穆斯林的建筑、墓制、节庆、礼仪等方面。
伊斯兰教在中国本土化、民族化发展进程中,坚持与儒家思想不断交融并形成中国化的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中国社会凸显其礼法特征和教化功能,有识之士以儒家和伊斯兰共有的超越精神、道德关怀和普世价值为参照,在形而上层面主动会通伊斯兰教与儒学。生活在华夏大地、热爱中华文化的中国穆斯林修建具有中国建筑特色和装饰风格的清真寺,创办融私塾教育与寺院教育于一体的经堂教育,建立中国伊斯兰的教义思想体系。他们坚持伊斯兰教义教理,同时“遵中国之礼、引孔孟之章,守性命之学”,用儒家的“仁义礼智信”解释伊斯兰的“念礼斋课朝”。
如果说,尊重多元是处理宗教文化问题的第一步,那么理解差异则是进一步的要求。就宗教而言,西方制度化的宗教与中国非制度性的宗教存在差异,西方的宗教自由与中国的信仰自由亦有不同,用西方宗教概念或范式评判中国宗教,有一定的西方意识形态色彩。中国政教关系体现为政主教从,教权不凌驾于政权之上,宗教与主流价值观保持一致,发挥社会教化功能。宗教界爱国守法,政府平等对待各大宗教、保护宗教界的合法利益。明清时期很多清真寺和藏传佛教寺院的万岁牌,是宗教界爱国爱教的体现,也是政府保护宗教的明证。
理解差异,首先是理解宗教文化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历史性差异。就人类历史的发展而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宗教内部的适用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迁。比如妇女地位问题,在过去的父权制社会中,由于社会性质使然,男性与女性所扮演的角色泾渭分明。现代社会,女性地位得到提升,女性开始成为伊斯兰教的解读者、诠释者。因此,在新的社会政治条件下,对宗教的原则与价值的理解和运用可以根据时代的差异予以权衡、变通。
理解差异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理解不同民族之间存在的文化差异。就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进程来说,需要正视的是历史上处于正统地位的儒家思想,尤其是吸收佛道精髓的宋明理学,曾一度被钦定为官方意识形态。基于游牧与商贸社会的伊斯兰教与基于农耕和家族社会的儒学存在宗教本位和伦理本位、超越取向和现实取向、一神崇拜和多神崇拜等根本差异。例如,伊斯兰教强调众先知以真主的启示引领人类走向文明,而儒家则推崇周公、孔子、孟子等先贤的道德教化作用;伊斯兰教以后世说和死后复生说为信条,强调现实人生的延续性和超越性,而儒家则关注现实人生,淡化宗教的超世性,突出宗教的情感论与功能论;伊斯兰教在包括饮食、婚姻习俗、丧葬在内的生活习俗上与儒家传统有很大差异,具体体现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这些都有其形成的历史缘由,尊重与理解是正视宗教差异、寻求文化融合的根本前提。
人类有着相同的本性,也有相同的人生问题或相似的社会问题。求同存异、和谐与共是东方人化解冲突的智慧。不同文化之间的互补与共融不仅可能,而且可行。“圣人之教,东西同,古今一”,儒家与伊斯兰的相同或相似之处在于并重天道与人道,二者都强调仁爱。
儒家强调“爱”源于心性,道德价值源于主体人的内在心性精神。爱有亲疏,推己及人,由近及远,由爱家人、爱亲友到爱众人、爱万物,成己、成人。伊斯兰认为“爱”源自真主,爱有差等,神圣之爱高于世俗之爱,通过无己而达到至爱。爱成为形而上学的本体、世界的本源,人类由爱突破了语言、种族、宗教和疆域的界限,结为命运共同体。另一方面,儒家和伊斯兰都有浓厚的人文关怀,关注社会人生,重视现实生活,倡导公平、正义、良善。强烈的人道主义思想是2300万中国穆斯林认同中华文明的思想基础。
中国伊斯兰教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穆斯林用东方智慧来理解、诠释、表达自己的信仰。东方智慧是什么?中国文化讲“天人合一”,印度文化讲“梵我合一”,伊斯兰文化讲“人主合一”,这种思维模式超越了启示与理性、存在与思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二元对立,强调包容,强调和而不同,强调和谐共存,强调天与人、自然与社会、东方与西方的互补关系,倡导中道、理性、宽容,鼓励多元、合作、和平,反对排他、极端、狂热,禁止分裂、对抗、暴力。利于化解冲突,也利于文明互鉴。
伊儒会通的历史经验在于:
中国穆斯林身处于伊斯兰和儒家两大文明中,保持伊斯兰的独特价值,也承认儒家的主体性。通过以儒诠经,赋予伊斯兰教以独特的中华文化内涵,使中国伊斯兰教具有鲜明的儒家气象。通过以经诠儒,用伊斯兰教丰富儒家思想。伊斯兰教以先天来降、后天复归的环形世界观理解宇宙变化及人的生活世界的转换。伊斯兰教的存在论关乎存在与本质,存在具有多种层级、多种样态的思想,为儒家形而上学提供了新的视角。
伊斯兰与儒家和谐并存、共同发展。伊斯兰和儒家的关系是和,是共生,是“美美与共”。以和平方式化解民族、宗教、社会矛盾,缔造民族、宗教、文明间的和谐关系。为应对现实社会的民族宗教问题提供丰富的文本资源和深刻的历史智慧。文明、文化之间的差异经过创造性的诠释,外来的异质的伊斯兰教成为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社会发挥积极作用。这些经验对当代世界不同文明间的平等对话、以和平手段解决地区争端与民族宗教冲突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完)
作者简介:
杨桂萍,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现为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曾应邀在英国牛津大学、印度尼西亚宗教研究所、澳门科技大学、北京大学等海内外高校举办学术讲座,出席在联合国总部等地举行的文明对话会议,介绍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中国宗教多元通和以及中国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